根据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流程,按照《河南省省级考试考务费标准》(豫财办〔2021〕4号)、《河南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豫财行〔2017〕46 号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监控系统项目服务合同》等相关文件要求,经河南工业大学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我校特制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收费标准并公示如下,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此收费标准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算起,对上述收费标准如有异议,请向河南工业大学财务处反映。联系人:孙老师;咨询电话:0371-67756685。
教育培训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5 年 4 月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