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第一款和《河南工业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学历管理规定》(河工大政教〔2025〕50号)第三十条的规定,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407名学生已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符合退学条件。经研究,决定对407名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给予退学处理。
现进行网络公示,学生本人如有异议,可在公告期内向继续教育学院提出书面陈述,逾期未提出的,学校将于公告期满后给予退学处理。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3日—2025年12月5日下午4点
附件1:河南工业大学340名拟退学学生名单
附件2:磨料磨具工业职工大学67名拟退学学生名单
河南工业大学
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