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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条件

作者:时间:2017-11-24点击数:

     1.毕业前五个月(1月份毕业者,即为前一年的8月;7月份毕业者即为当年的2月),各教学单位要对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内容包括:操行评定及考勤、学习成绩、学费及其他费用、毕业信息图像采集(以下进行详细说明)、专升本科毕业生核验专科毕业证书。并把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生名单报到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名单须包含姓名、性别、专业、层次等项)。

  2.操行评定及考勤、学习成绩以平台学习综合成绩为准,学费及其他费用的审核参照我校相关规定及有关协议执行即可,均不赘述。

  3.2002年教育部决定,高等教育毕(结)业生的照片须与注册学历证书一同上网,并委托新华通讯社所属的中国图片社负责图像采集、制作工作,以确保上网图像信息的规格、质量和国家人才数据库建设的标准和安全。

  毕业信息图像采集工作尤为重要,学生在毕业前必须持有国家要求的标准毕业照片,否则无法毕业。各教学单位要联系本省新华社进行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或与我校联系,视情况办理。

  毕业生在得到毕业照片后,要认真核对图像上的信息,如发现错误要及时勘误。不但要在照片上更正,并且要到网页上(左侧条目)更正电子图像信息,否则证书无法进行网上认证。教学单位要把勘误后的毕业生图像信息在毕业前两个月(1月份毕业者,即为前一年的11月;7月份毕业者,即为当年的5月)交到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

  4.专升本科毕业生必须持有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证书。

  5. 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根据各教学单位提供的名单,形成毕业生信息核对表,以书面的形式分发给各教学单位进行毕业信息校对(此毕业信息即为学生入学网上注册信息),发现错误要做出标记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核对后,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教学单位公章,返回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

  6.前置学历不合格者,需要单独开具证明材料,详情咨询学院学籍科。

7.学生不得提前毕业,因故当年未能办理毕业者,可且只可保留学籍一年。

8. 学生的毕业证书只颁发一次,毕业证书应由毕业生本人领取并签字认可,本人须妥善保存,若不慎遗失或因其它原因造成损毁,一律不补办毕业证书,但可由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同时登报声明原发毕业证书作废,经学校审核后,报河南省教育厅审批补发毕业证明书。毕业证明书与网上电子注册查询配合使用,并与毕业证书具有同等的效力。

9.毕业证书的领取发放工作,请关注学院官方网站、微博及微信,按期领取,其他时间不予发放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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