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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3-10-26点击数:

为做好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申请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申请对象

河南工业大学为主考院校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毕业证书时间为2022年1220236月。

二、 申请条件

(一)取得我校主考的高等教育自考考试本科毕业证书。且在一年之内,以毕业证上的日期为准。

(二)专业考试计划课程总平均成绩不低于65分。计算总平均成绩时不包含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环节。

(三)成人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考试成绩合格,且在四年有效期内(以省学位办或我校公布学位外语合格名单的时间为准)。

(四)提交符合河南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本科学位论文要求的论文。

三、 申请方式:

         请扫码填报申请信息。函授生和非我校主考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如填报视为无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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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时间安排与要求

(一) 申请时间:20231028日至2023112

(申请材料见附件)

(二) 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11月8日

地址:河南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311会议室

注意事项:

现场确认范围为已填报信息的自考生。请携带全部申请资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前来确认。未参加现场确认视为放弃申请。

论文要求:学校提供2次免费论文查重机会。查重率≤20%的允许进入论文质量审核环节。若重复率超过20%,拒绝进入论文质量审核环节(特别提示:通过论文查重,是申请学位的基本要求,不代表论文质量合格。)

(三)学位论文质量审核时间:2023年11月10日-11月20日

论文查重通过后,继续教育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人的论文质量进行审阅。论文质量达到河南工业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的,方可进入答辩环节。

(四)学位论文答辩时间:2023年11月下旬,具体时间以答辩组通知为准。

五、 特别提醒

(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必须在毕业后一年内申请学士学位,且只有一次申请机会。学位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向继续教育学院提交申请。逾期未提交申请者学校不予受理。

(二)按照教育部要求,所有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须上传至国家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信息平台,接受审查。抽检不合格者将被通报,并撤销已经授予的学位。拟申请学士学位的毕业生须认真、慎重对待学位论文工作,确保论文质量。

附件:学位申请材料


河南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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